3)第二十五章_平淡生活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接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的辩护人,你同意接受这个委托吗”

  我吮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表态。我知道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辩护,早已不算什么丑事,但我还是万分踌躇,因为这样一个差事实在非我所长。

  但我对优优,确实交往已久,已经真的成了朋友。作为朋友,特别是她一直以来以兄长事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检察干部,继续不动声色地发问:“你接受吗”

  我在慌乱中下意识地点头,却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没干过这种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决定接受之前,能否当面见见丁优”

  检察人员马上回答:“可以。

  请收藏:https://m.xiangjiao2020.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