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指点迷津_女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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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局里上午要开一个会议,云菲和袁超下午便一起去了看守所。这是袁超作为他的辩护律师第一次和史东亮当面交谈。这次的会见安排在所里一间普通办公室里,云菲和里面的警察预先作了解释,说这种氛围能交流得更充分彻底。那名警察犹豫了好久才答应了她们的要求。史东亮的气色已经好多了,他和袁超隔着一张桌子对坐着,云菲坐在旁边。她向史东亮说:

  “东亮,今天袁超也一同过来了,我已经聘请他正式成为了你的辩护律师。袁超经验丰富,以前曾办个多起疑难案件,希望你能好好配合他,彻底讲清那天发生的情况,争取早点出来”。

  史东亮忙站起来和袁超握手问好。双方再次坐定后,袁超先将犯人自愿确认律师函交由史东亮签了字。然后,他掏出一个笔记本作记录,要求史东亮将药厂发生火灾那一天的所有情况,真实而详细地努力回忆出来。

  史东亮是从前一天开始说的:

  “4月7号的晚上,我接到了一个在广州卫生局上班的同学罗旭打过来的电话,他辖区内有一家中药研究所和汕头一家医院因为药品质量纠纷打起了官司。他需要一种中药材的粉剂拿去汕头后作比照鉴别,并要求由我给他们准备好,说好4月9号上午来取。因为那种中药材是需要粉碎的,4月8号下午我到了科研所后,发现所里那台小型粉碎机因为长期没有使用需要清洗。我便在当天下午四点多,到机修车间仓库领取了一塑料瓶汽油,准备晚上清洗机器。我先将汽油提到了科研所里,在所里碰到吴主任和他聊了几句后,又去食堂吃了晚饭。大概七点多的时候,我从宿舍走出来直接去了科研所,在那里忙了二个多小时,终于使那台机械能正常运转了。我本来打算当晚便将那种中药原料粉碎好的,可当天忘了取中药房的钥匙,便决定明天上午再来。等我将反应间的地面打扫干净,离开科研所回到宿舍的时候,时针正好指向了晚上十点。我刚洗完澡,罗旭此时打来了电话,说他们提前出发,现在已到了道明入住在芳园宾馆,并叫我去和他们会面。我便直接从厂门口打的去了芳园宾馆。在洒店里我们一直聊到下半夜三点才睡,一觉便睡到了4月9日的上午九点。后来我便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是科研所里的吴主任打来的,他问我现在哪里,我说在芳园宾馆,接着手机便断了。后来我和罗旭走出来时,刚走到宾馆大门口,便被从一辆警车上冲下来的公安抓了,并立即押到了道西区分局,直到以故意纵火罪的罪名被转移关押到了这里……”

  袁超在听史东亮讲述完毕作好记录后,又向他提出了几个重要问题。一个是关于他和厂领导的两次争吵起因,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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