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二章 起名_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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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有民谚,叫:争着不足,让着有余。

  关于新公司由谁领头这件事,本来的三个创始人,因为杨瑞的主动推让,其他俩人也是有样学样,对于董事长这个位子辞而不受。

  三天后,经过五个人碰面表决,还是按照出资比例,以吴建斌的一千五百万最多,他才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董事长这个职位。

  但他同时却表示,日常的公司经营管理,要由董贵直接负责。

  当然,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正常公司配备的人员都会重新招聘。

  老郑想要“袖手旁观”的念头,也因为吴建斌出任董事长而作罢,作为最悠闲的人,他必须得去新公司坐班。

  “特娘的好事儿都是你家的么?你不老想着洗白嘛,新公司的总经理还不够你白的?”因为见老郑总是一副不乐意干的样子,吴建斌最后也忍不住爆了粗口。

  荆超跟杨瑞预计的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杨瑞本来以为荆伟民顶多给他个几百万让荆超来试水,可他却是低估了荆伟民的魄力,当荆超告诉他,他从老爹那“弄来”一千万的时候,杨瑞都有点发呆的。

  老郑除了留下夜总会正常运营的资金之后,将全部身家接近九百万的资金直接投了进来。而董贵也有七百万的投入,外加引领渠道加盟。

  至于杨瑞……太多的资金他是拿不出的,倒是掌控技术部,用平台做技术入股这一点就让他立于了不败之地。

  有钱,有人,责权明确之后,就只等平安银行了。

  而这段时间,也是留给他们的最后的准备时间。

  一家新公司,肯定不可能用“共享珠宝”作为公司名的。

  不过,在究竟公司该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五个人的多少产生了一些分歧。

  荆超觉得这个公司到目前为止市面上还没有见到同类型的,也就是说他们是首创的。那么,在名字上,是不是该起的别致一些?

  比如……用一个英文名字?

  但杨瑞却觉得一家中国公司起一个英文名字实在有些奇怪,不如叫一个其意积极向上的,寓意十足的。

  而吴建斌则认为,公司的创始人是他们五个,在公司名字里多少能体现出这一点的最好。

  董贵的意见却是跟公司的业务有关,既然是做珠宝的,那么名字里也该体现出这一点来。

  倒是老郑,他的意见最直白——能体现出赚钱的就行,比如他的“鑫恒”。

  对于“金”这一个字,他有着说不出的执着。

  五个人尽管没有吵架,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如果没有公司名字,你这成立一说就不存在了。任何一家公司,你总得有个名字吧。

  争执不休之下,几个人一合计,既然谁的意见大伙儿相互都不服气,那就找个所有人都服气的人来给公司起名字好了。

  要说他们都认识,且又都服气,还能给公司起名字的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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