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09章 210.新闻报道_律政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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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就出现在了电视画面中。而下方的电视屏幕上打的字幕则是帝星律师事务所——吕青龙。

  “您好,吕律师,请问您,如果就您的专业眼光来看待的话,这一次的案子最后会以怎样的结果收场呢?作为主犯和从犯的少年犯,他们两个命运会如何呢?会不会被判刑呢?”

  吕青龙笑了一下,笑了笑说道:“很可惜,虽然这两个孩子的行为的确是非常的残忍而可怕。但是因为犯案的时候他们并未成年,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恐怕并非能够简单地认为他们就是犯罪者。其实这件事后真正要问责的,可以说是有许许多多的方面。尤其是我们这些大人,对,我们这些大人身上的责任更加沉重。”

  “正是因为我们这些大人没有能够给与这两个少年犯良好的教育,就如少年犯a的父亲逝世之后,若是我们大人所组成的政府能够形成良好的救济机制,担负起教育,管理这个孩子的责任的话,相信他绝对不会走上如此一条可怕的道路。虽然这个孩子还是只有14岁,但是终究还是未成年,未来还是有着无限的可能性。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的最关键的职责就是要找出我们自己身上的问题,从而杜绝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播报员点点头,说道:“吕律师,因为此次的案件发生之后,社会上产生了一种主张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思想。您认为这种思想如何呢?”

  吕青龙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单纯降低犯罪年龄,毫无疑问就是认为我们这些大人管不好那些孩子。毫无疑问就是把犯罪的责任一股脑儿地推到那些还没有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社会产生足够认识的孩子身上。这毫无疑问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若是将来那些孩子长大了,知道了这种降低刑责年龄的做法的时候,他们是不是会认为我们大人不仅不管他们,而且还在因为我们这些大人犯了错,而导致他们不小心犯罪的时候把责任全都推到他们的身上呢?”

  播报员:“所以,吕律师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降低刑责年龄,而是提高我们的社会制度的管理能力吗?”

  吕青龙:“是的。早在古代的时候,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有一人犯罪灭九族的处罚,滥杀那些无辜的孩子。随着时代进步,当时的领导者也是渐渐地提高刑责年龄。从西周开始,刑责年龄为七岁。也就是说七岁以下的孩童犯罪不受到任何处罚。到了汉代,光武建武三年曾下令诏曰:‘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皆不得系。’也就是指十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算犯罪。”

  “纵观古代各个朝代的历法,虽然偶有反复,但是基本上也是实行着十岁以下不论责的态度。但是在这里面要注意,在古代,基本上十四岁就能算作成年。但如果到了今天,我国规定十八岁算是成年,自然不能再用十岁作为刑责年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十四岁才能够算是肩负刑责年龄,是一种非常好的照顾孩童,给与孩童更多机会改正的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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