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二章 鱼腥味_沙海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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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在喧闹的夜的街市,逛。

  其实也不能说我是一个人,毕竟整个城市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那些摩肩接踵车水马龙的都不是道具而是刻骨铭心而又残忍冷酷的现实,我不能屏蔽他们的存在,他们却可以将我忽略不计,而且是毫不犹豫的,就连曾几何时怎么都甩不掉的汪家人,不知道为什么也消失不见。所以我还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时候就容易想出很多很可怕的话。

  我停不下脚步,也不在意脚下身边的琳琅满目,只是孑然一身地成了别人欢愉的背景。我低着头,把自己隐藏在鸭舌帽下,一叶障目般地妄图遮住别人投过来的眼光,我太突兀,在这样一个热闹喧嚣的街道里,拿着两盒药,漫无目的地走动,每个人做他们该做的事,每个人都有他们该做的事,男人搂着她们的纤腰,说着戏谑抑或挑逗的话,卖袜子的老人佝偻着背,用手把自己的商品铺平,让它们至少不显得太过难看,老太太递过咬了一半的馅饼,老人习以为常地咬下一个生活的弧度。我小心翼翼地躲过每一道照在我的脚上的光,它不是像我这种人所能享用的。

  大学的时候很幼稚,曾不止一次的问过别人,我对你们是否重要,答案不管是直接或是婉转,毕竟都是肯定的,我却不止一次狐疑。如果我是重要的,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全家福里面根本没有我;如果我是重要的,为什么我的每句话都被打断;如果我是重要的,为什么此时此刻我会是一个人走在这个不能说陌生的城市!后来呢,自己成了小老板,有爸妈,有奶奶,有叔叔,可我觉得我还是太贪心了,我觉得这世上少了一种眼神,一种能让我定下来的眼神,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奔波,即使停下,即使青灯古佛,依然不能平静内心的颠沛流离。我活该,我知道。

  认识了胖子,认识了小哥,我才意识到,原先我感觉到的缺少的眼神其实是信任和倚靠,因为在原先认识的人眼里,我只是个孩子。虽然在胖子眼里,我还是那个天真,在小哥眼中,我还是无邪,可我知道,我变了,在他说“吴邪,带我回家”的时候。

  没有安全感的人是可怜的,我曾经看过那个蓝庭微博里面的文章,她在一个人的夜里选择独处,一个人抽着香烟选择沉默。作家们可能各有各的毛病和怪癖,唯一这一点似乎是共识。当香烟袅袅不能安慰一个内心惊涛骇浪的梦魇一般的存在,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平静所谓的心境。

  我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网友,她和我一样,怪!我们的家乡和学校的地方是颠倒的,当我挎上行囊开始一段痛苦的旅程,她会在同时准备前往我即将离去的地方。我们就这样很有默契的样子把现住地改成故乡。我很喜欢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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