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07章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_我是洪荒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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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上,对外部的需求就明显减少了。

  对兽皮麻布习惯了,也就没有人去研究绫罗绸缎。

  木制武器、石制武器能基本满足人族的厮杀需求,也就没人研究金属的提炼。

  哦!金属提炼也有!

  但那是炼器,是修炼的一种,它研究的方向,不是如何大规模把单一金属从自然界提炼出来,而是运用多种金属及其他材料,炼制一种特定威力的器物。

  提炼金属不过其中一小部分,还是不起眼的部分。

  不管是高歌原来的世界,还是洪荒世界,世界的进程本质都是由少数人所主导的。

  原来的世界,占据主导的,是那些善于汇聚,组织,煽动,操控人的人,故人人向往这样的主导力量,谓之屠龙术。

  但在洪荒,占主导的,就简单一些,就是握有最强大的直接主宰人生死的力量的人。

  洪荒也人人崇拜羡慕这种力量,一生矢志不渝向其靠拢,学习。

  洪荒的聪明人都去研究如何积蓄和操控身体内部的力量去了,什么社会的架构,组织原理什么的,也就没什么人去考虑。

  这社会组织,也就千百万年都不变,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

  高歌也没特意就要人族去过什么样的日子,咸鱼如他这个份,觉得人这一辈子嘛,每天有得吃,有得喝,高兴就好。

  该做事做事,该吃喝吃喝,有点空闲看,夜了两腿一伸,蒙被睡觉,一天也就圆满了。

  至于你是喜欢研究哥德巴赫猜想,还是研究九九金丹的炼制,抑或是研究紫霄神雷的威能,无所谓,喜欢就去研究,反正最后,都是两腿一伸,往六道轮回里钻的命。

  高歌不在乎人族喜欢研究什么,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就好,他就喜欢往这样的人间钻。

  烤得焦黑的兽肉一样吃,没洗过的果子照样吃,蹲在树屋里吃,蹲在山洞里吃,蹲在石头屋子吃,吃的就是一个高兴。

  吃的高兴了,就拿起大棒子较量,打得鼻青眼肿的,摔得头昏眼花,还哈哈大笑,睡一个晚上,第二天又生龙活虎,照样干活。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一路向西向北。

  什么太清仙法,法力锻体法,他们都是成熟了的神功妙诀,早就会自己修炼了,不用高歌操心。

  在虚无面皮的遮掩下,高歌就是一个在化神级、炼神级、合道级变幻的小高手,资质不错,胆大包天,胸怀伟大理想,一个人向着祖庭方向闯荡,立誓要学到无上道法,很是得到沿途部落族人的尊敬,送吃送喝送崇拜眼神,日子过的是相当的潇洒。

  高歌走呀走,这一次不像数千万年前那样,投胎似的拼命赶路,反而慢悠悠的,这里住个两三天,哪里吃个三五日,一混就是数万年。

  这日,高歌吃饱喝足,背包里带着身后部落送的烤鱼,向着百万里外的小青门行去。

  之前一路走来,遇到的门派并不多,大都是些合道境的小门派,拥有天仙修士的门派没几个。

  因为这里已经是人族内部,崆峒祖庭并不鼓励门派往这里发展,也就稍有大门派往这边设立分支,高歌所遇见的门派,大都是玉枢殿军士回乡后创立的,他们本身也才是天仙,都还没培养出天仙以上的弟子。

  但高歌现在所去的小青门却不同,门内掌教是金仙大能,实力强横,弟子众多,是这北地亿万地界最为强横的门派,是人族顶级大派二青门的分支。

  小青门设在人族东北的最北端,是人族势力深入数千万里沼泽之地的一个桥头堡。

  附近数亿里的人族天仙,乃至合道高手,都往这小青门跑,希望能加入小青门,跟着小青门向北边开拓。

  小青门还承担了部分祖祠的功用,代上一级祖祠发布开拓任务。

  有许多强大部落高手组成的小队伍,跑到小青门任务堂去接任务,赚些灵丹功法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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