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后唐纪四_《隋炀帝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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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制以票拟归阁臣,参驳归言官,不闻委勋臣以纠劾也。使勋臣得兼纠劾,文臣可胜逐哉!”史可法奏:“慎言疏荐无不当。诸臣痛哭喧呼,灭绝法纪,恐骄弁悍卒益轻朝廷。”御史王孙蕃言:“用人,吏部职掌。奈何廷辱冢宰。”弘图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各疏乞休,不允。

  甡既不出,慎言乞休得请,加太子太保,荫一子。山西尽陷于贼,慎言无家可归,流寓芜湖、宣城间。国亡后,疽发于背,戒勿药,卒,年六十九。

  慎言少丧二亲,鞠于祖母。及为御史,讣闻,引义乞归,执丧三年以报。

  子履旋,举崇祯十五年乡试。贼陷阳城,投崖死。事闻,赠御史。

  徐石麒,字宝摩,嘉兴人。天启二年进士。授工部营缮主事,筦节慎库。魏忠贤兼领惜薪司,所需悉从库发,石麒辄持故事格之。其党噪于庭,不为动。御史黄尊素坐忤忠贤下诏狱,石麒为尽力。忠贤怒,执新城侯王升子下狱,令诬贿石麒,捕系其家人,勒完脏而削其籍。

  崇祯三年,起南京礼部主事,就迁考功郎中。八年佐尚书郑三俊京察,澄汰至公。历尚宝卿、应天府丞。十一年春入贺。三俊时为刑部尚书,议侯恂狱不中,得罪。石麒疏救,释之。石麒官南京十余年,至是始入为左通政,累迁光禄卿、通政使。十五年擢刑部右侍郎,谳吏部尚书李日宣等狱。帝曰:“枚卜大典,日宣称诩徇私。”石麒予轻比,贬二秩。先是,会推阁臣,日宣一再推,因及副都御史房可壮、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张三谟,石麒与焉。召对便殿,石麒独不赴。及是帝怒,戍日宣及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张煊,夺可壮、玫、三谟及谳狱左侍郎惠世扬官。石麒代世扬掌部事,旋进左。

  当是时,帝以威刑驭下,法官引律,大抵深文附会,予重比。石麒奉命清狱,推明律意,校正今断狱之不合于律者十余章,先以白同官。以次审理十三司囚,多宽减。然廉公,一时大法赫然,无敢幸免者。兵部尚书陈新甲下狱,朝士多营救。石麒持之曰:“人臣无境外交。未有身在朝廷,不告君父而专擅便宜者。新甲私款辱国,当失陷城寨律,斩。”帝曰:“未中,可覆拟。”乃论新甲陷边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亲藩七,从来未有之奇祸。当临敌缺乏,不依期进兵策应,因而失误军机者斩。奏上,新甲弃市,新甲党皆大恨。

  石麒寻擢本部尚书。中官王裕民坐刘元斌党,元斌纵军淫掠,伏诛,裕民以欺隐不举下狱。帝欲杀之,初令三法司同鞫,后专付刑部,石麒议戍烟瘴。奏成,署院寺名以进。帝怒其失出,召诘都御史刘宗周,对曰:“此狱非臣谳。”徐曰:“臣虽不与闻,然阅谳同,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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